摘 要: | 巨灾风险可保性研究一、巨灾风险是否具有可保性国外学者从保险精算、保险市场经济学等角度对巨灾风险是否可保的研究,大致有三种结论:一是巨灾风险不可保.Berliner(1982)认为巨灾风险不符合保险精算角度的判断标准;Kunreuther等(1993)和Browne等(2000)认为由于巨灾保险市场供需两方主体行为偏差导致巨灾风险无法在保险市场上有效分散,因而巨灾风险是不可保风险.二是巨灾风险可保.Courbage等(2002)从保险消费角度认为,只要能在保险市场中有效转移巨灾风险损失,则其就是可保风险;Freeman等(2003)则从保险人角度认为,如果保险人能够识别巨灾风险并能厘定费率,则其就是可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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