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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予公司人格的反向否认制度
作者姓名:林曦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辽宁大连116025
摘    要: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母子公司各自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应依法进行活动,但是在我国,母子公司滥用独立法律人格的现象大量存在,因此需引入公司的人格豆腐制度,子公司人格的反向否认制度是从公司的人格否认制度引申而来的,本从子公司人格的反向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债务具体如何承担几个方面对此制度加以探讨。

关 键 词:子公司 反向否认制度 法律人格 中国 适用条件 适用范围 母公司 债务承担
文章编号:1008-4096(2003)01-0077-03
修稿时间:200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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