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家庭装饰投诉解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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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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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总 则 1.家庭装饰设计应遵照实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基本设计原则。 2.家庭装饰设计,必须确保建筑物结构的安全,不得破坏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外立面,若开安装孔,在设备安装后,必须修整,保持原建筑立面效果。 3.家庭装饰设计,应在住户分户门以内的住房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 4.家庭装饰设计,在考虑客户的经济承受能力、要求的同时,宜采用新型节能型和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严禁采用有害人体健康的伪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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