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籍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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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亮.宪法法籍论[J].理论观察,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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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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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时期以来,两种非常流行的有关遵守法律的提法的差异,使得“宪法”的“法籍”也即“宪法为法律之一种”的观点受到了冲击.一种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即将“宪法”无条件地与“法律”并列为“宪法和法律”的提法,如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你“八二《宪法》”)的第五十三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1992年10月18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称“九二《党章》”的总纲中写道:“党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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