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免征农业税后的县乡财政状况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逐步改革农村税费制度。2000年,中央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村税费改革首先在安徽省全省范围内推开,接着其他省份开始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通过清费正税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现象。2004年,进一步加大了农村税费改革力度,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并明确提出五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2005年宣布取消牧业税,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扩大为28个,2006年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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