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执法监察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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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丽钦.浅谈土地执法监察体制改革[J].中国土地,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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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丽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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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土地监察直属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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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执法监察,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在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实现土地管理法制化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特别是土地执法监察体制没有理顺,即土地管理机构属块块领导,造成了土地执法监察的困难和阻力,极大地制约着土地监察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要克服和摆脱当前土地执法监察的不利局面,就必须加大土地管理工作的改革力度,尤其要实行土地管理体制特别是土地执法监察体制垂直领导。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主要弊端1执法不严。一是政府执法不严,表现最为突出的是不依法行政。行政长官为官一任,要下大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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