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省 、自 治区 、直 辖市 、计 划单 列 市财 政厅( 局 )、发改 委( 计委 )、经 委(经 贸委 )、中 小企 业 局(厅 、办 ),新 疆 生产 建 设 兵 团财 务局 : 为 了 促进 中小 企 业发 展,规范 中 小企 业发 展 专项 资金 的 管理 行为 ,我 们制 定 了《中 小企 业 发展 专项 资 金管 理 暂行 办 法 》。现 印发 给你 们 ,请 遵照 执行 。 执行 中有 何 问题 ,请 及时 向我 们 反映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了 促 进中 小企 业 发展 ,规 范 中 小 企业 发 展 专 项资 金 的 管 理 ,根 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