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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低收入居民病有所医
引用本文:王晓耕,胡立德,宋爱玲.让低收入居民病有所医[J].中国社会保障,2008(9):79-80.
作者姓名:王晓耕  胡立德  宋爱玲
作者单位:新疆克拉玛依市社会保险管理局;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摘    要:随着当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它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其中,社会医疗救助对城镇低保人群起到了制度托底的作用。然而在实际运作中,低保居民很难真正“病有所医”,与此同时,相当数量低保边缘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关 键 词:低收入居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救助制度  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居民  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障制度  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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