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低收入居民病有所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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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耕,胡立德,宋爱玲.让低收入居民病有所医[J].中国社会保障,2008(9):7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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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耕 胡立德 宋爱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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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克拉玛依市社会保险管理局;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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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当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它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其中,社会医疗救助对城镇低保人群起到了制度托底的作用。然而在实际运作中,低保居民很难真正“病有所医”,与此同时,相当数量低保边缘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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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低收入居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救助制度 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居民 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障制度 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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