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公路 被撞也要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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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明.行人横穿公路 被撞也要担责[J].道路交通管理,2012(4):7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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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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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6月18日晚八时许,河南省固始县胡族铺镇苏岗村农民王某在312国道固始县胡族铺镇街道通达路口自北向南横穿公路时,被袁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轧伤。事故导致王某左前臂、左手损伤、右额头皮挫裂伤、全身多处擦伤。经法医鉴定,王某受伤构成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认定,袁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王某将肇事车主、保险公司、与车主签有服务协议的汽车运输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查明,肇事车辆属于袁某所有,虽然该车辆行驶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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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固始县 事故 手损伤 重型货车 公路 法医鉴定 肇事车辆 服务协议 主要责任 汽车运输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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