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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宝岛”案探究特许经营之下字号、企业名称的许可使用
作者姓名:刘晗  秦骅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一、"宝岛"案由来1972年,"宝岛眼镜"创始人王国胜、王景钟兄弟在台湾创立宝岛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光学镜片、眼镜片等产品。1974年4月1日在台湾获准注册68919号"宝岛"商标(核定商品光学镜片、眼镜片)。1976年宝岛钟表创始人陈国富夫妇在三重市成立第一家"宝岛眼镜行"。1983年5月16日,宝岛公司在台湾获准注册212029号"宝岛FORMOSA及图形"商标(核定在眼镜及组件商品上,该图形由台湾岛和眼镜抽象设计而成并沿用至今)。1988年5月3日,宝岛公司在台湾获准注册

关 键 词:特许经营  企业名称权  商标法  眼镜行  字号  许可使用  眼镜片  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行为  被特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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