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务部将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欧盟REACH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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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盟化学品管理新法规即“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已于2006年12月13日、18日分别通过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最终投票表决,并将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中国商务部就此明确表态,将指导我国企业积极应对REACH法规,力争将其对我国相关产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商务部世贸司司长张向晨19日指出,为指导我国企业全面了解并积极应对REACH法规,商务部将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通力合作,为行业和企业提供应对REACH法规的各类服务。[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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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欧盟理事会 商务部 REACH法规 企业 化学品管理 中国石油 行业组织 欧盟议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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