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现状的规范性构建--基于国际法的视角北大核心CSSCISS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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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牟文富,朱新山.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现状的规范性构建--基于国际法的视角北大核心CSSCISSCI[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3):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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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牟文富 朱新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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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2.上海政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博士200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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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下的政治话语对"国际现状"的概念不加界定就用来作为评判中国崛起的标尺,该术语最大的问题在于其高度情景化,且无确定的规范性内容。作者以国际法规范作为国际现状的规范内容。国际现状的核心是国际体系成员基于广泛承认与同意而做出的秩序安排。国际现状的具体表现为人类生活的空间法律秩序、物质基础法律秩序、国家行为和交往规范。通过从中国解决边界纠纷模式、加入国际制度的趋势、使用武力的环境与历史、接受习惯国际法、参与国际海洋法的立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进程分析来看,中国是在国际现状的框架范围内谋求国家利益的,而且还通过自身的国际法立法行为促进了国际现状和规范的形成。作者认为,在处理大国崛起或体系中的结构性变化时,应确保大国在国际立法过程中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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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法规范 国际现状 合法性 共同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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