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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税对策
引用本文:陈宝熙,林高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税对策[J].发展研究,2007(4):16-18.
作者姓名:陈宝熙  林高星
作者单位:1. 福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摘    要:城乡二元财税制度的客观存在,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了极为消极的影响,并使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得以固定化.要改变城乡这种二元财政的现状,必须从"少取"、"多子"和"放活"这三个方面入手,这是加快农村发展,改变城乡差别越来越大的趋势和实现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

关 键 词:新农村建设  财政  税收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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