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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权人变更登记问题的答复
摘    要:工商市字[2001]第40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 :你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物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工商合字[2000]619号)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根据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 ,原商业银行的部分债权转让给有关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后 ,应当事人的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商市字[1999]第212号)第11项的规定 ,依据当事人的变更协议、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为其办理企业动产抵押权人变更手续。二○○一年二月十二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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