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破产”何去何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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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立岗
,吴晶妹,汤维建,马忠勤,章政.“信用破产”何去何从?[J].中国经济周刊,2005(6):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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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立岗 吴晶妹 汤维建 马忠勤 章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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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事诉讼法教研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主任,教授,教授、中国信用信息研究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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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2月,浙江省工商局首用“突然死亡法”,宣布262家企业“信用破产”。据统计,浙江全省共将进入“企业信用监测数据”D级的18749家企业吊销了营业执照。由行政机关来进行“信用破产”的行为是否与市场经济的理念和我国法律相违背?一次性集中使18749家企业“信用破产”,利弊如何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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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信用 破产 信用 工商局 营业执照 违背 市场经济 吊销 行政机关 国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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