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财企[2000]295号 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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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国家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为了确保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就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的有关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出售现住公房,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核定出售价格,不得擅自低价出售住房,并按人(户)分设备查簿进行辅助登记,长期保存。企业出售现住公房所取得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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