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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稳健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引用本文:陈玉荣.论稳健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J].四川会计,2001(3):13-15.
作者姓名:陈玉荣
作者单位:攀枝花大学
摘    要:稳健性原则(Conservatism)又称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处理不确定的经济业务时,应持谨慎的态度,也就是说,凡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预以记录和确认,而没有十足把握的收入则不能预以确认和入账,在会计工作中,具体表现为:(1)应预计一匹可能发展的损失,而不应预计任何可能获得的收益,(2)资产的计价只要有一定的依居,就应该“宁低毋高”;(3)某些介于资产和费用之间的支出,宁作费用而不作为资产处理,(4)某些介于负债和收益之间的收入,宁作负债而不作收益处理,(5)某些难以具体确定其有效期限的支,了使明知其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应一次计入当期费用而不作递延项目处理,(6)某些长期资产的折旧期或摊销期,宁可缩短,也不作毫无根据的延长,这一方面是为了排除会计估计的随意性和防止出现虚夸不实的情况,另一方面是为了回避企业日益突出的经营风险,增强企业持纽发展的能力,本文从稳健性原则存在的理论依据分析谈谈其在我国会计中的合理运用。

关 键 词:中国  企业  会计工作  稳健性原则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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