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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税务局发出《关于邮电部门加收地方性附加费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摘    要: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于一九八八年十月二十日以内税一字第444号发出了《关于邮电部门加收地方性附加费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现全刊载如下。

关 键 词:邮电 营业税 部门 附加费 税务局 征收 内蒙古自治区 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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