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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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人民银行,劳动社会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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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 ,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 ,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 [2 0 0 2 ]12号 )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 [2 0 0 2 ]394号 ,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是指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的财政据实全额贴息。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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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下岗职工 失业人员 小额担保贷款 财政贴息资金 再就业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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