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要同有关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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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玉科.煤矿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要同有关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J].煤炭经济研究,19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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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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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阳泉矿务局机修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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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劳动合同制”,必须对劳动保险、工资、管理等方面提出配套改革的要求。因为只有实行社会劳动保险,才能解除合同制职工的后顾之忧。只有工资制度同步改革,才能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只有建立合同制工人管理制度,才能促使服务公司积极主动并配合企业做好招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合同制职工辞退和待业期间的培训、就业等有关问题。因此,煤矿用工制度的改革必须同其他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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