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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机构登记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单位:广州市工商局外资处
摘    要:自1980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以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常驻机构”)登记管理工作已经历了24个春秋。20多年来,常驻机构登记管理工作有了很大发展,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特别是最近国务院取消了常驻机构的设立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常驻机构监管的责任更重了。常驻机构登记管理所依据的有关法规、规章己不能适

关 键 词:问题及对策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登记管理工作 1980年 暂行规定 机构监管 大发展 新情 审批 设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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