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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防范
引用本文:胡玥,马新啸,郑国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防范[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23(12):32-47.
作者姓名:胡玥  马新啸  郑国坚
作者单位:1. 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2.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中国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中心;3.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国有产权权利束分割赋能山东国企高质量发展研究”(23DJJJ26)的资助;
摘    要:本文以非国有股东参与治理为切入点,研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其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研究发现,非国有股东参与国企高层治理能够在缓解国有企业政策性负担的同时抑制管理层私利行为,从而显著降低债务违约风险。进一步研究发现,非国有股东通过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更有效地行使股东权利等方式来实现其治理效应,但是该效应受国企管理层权力的影响。最后,非国有股东派出董事参与治理对债务违约风险的防范作用在外部制度环境较好、地方控制的国有企业中更为突出。

关 键 词:国有企业  债务违约风险  混合所有制改革  非国有股东派出董事参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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