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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权力、薪酬契约与国企改革——来自国有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引用本文:代彬,刘星,郝颖.高管权力、薪酬契约与国企改革——来自国有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11(4):90-98,127.
作者姓名:代彬  刘星  郝颖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重庆,40004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772100、7090203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XGL004); 重庆市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CSTC,2010CE003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CDJXS10020009)
摘    要:建立有效的薪酬契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而高管拥有的权力可能引发其在薪酬激励方面的自利行为。以2004-2008年的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发现:国有企业高管的权力越大,不但能获得更高的薪酬水平,还攫取了更多的超额薪酬,并且拉大了高管层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表明国企高管的确通过权力的运用扭曲了薪酬激励机制。另外,虽然高管的薪酬业绩敏感性整体上呈现不对称特征,但那些拥有较高权力的同时又建立了政治联系的高管可能基于政治动因的考虑降低了薪酬粘性。进一步的研究显示,政府控制层级的提升和制度环境的改善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国企高管攫取超额薪酬,但并不能有效约束薪酬差距的扩大。本文的研究结果有助于我们理解国有企业高管权力的经济后果,并为当前有关国企薪酬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提供了经验启示。

关 键 词:高管权力  薪酬契约  自利行为  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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