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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立法刻不容缓
引用本文:高来,徐玲玲,等.信用立法刻不容缓[J].经济世界,2002(10):32-34.
作者姓名:高来  徐玲玲
摘    要:我国每年因为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约 1800亿元;因为合同欺诈,直接损失约55亿元;因为造假销售,至少损失2000亿元;因为三角债和现货交易,增加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

关 键 词:信用  立法  企业  个人  信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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