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增值税涉税业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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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秀芳,聂焱.物流企业增值税涉税业务处理[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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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秀芳 聂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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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安完达山乳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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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流行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是以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义务人,由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增值税涉税业务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并适用增值税低税率按简易办法纳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笔者认为,下一步增值税改革应当是逐渐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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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流企业 增值税 涉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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