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罪刑法定原则与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平衡——在法无明文规定情况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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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静.浅论罪刑法定原则与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平衡——在法无明文规定情况下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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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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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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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而由于现实发展的多样性及不可测性,使得法律的制定有一定的滞后性,此时,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进行量刑.出现了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与罪刑法定原则有失衡之处,引起了社会评论的很大争议.本文将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与罪刑法定原则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法官自由裁量权与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平衡进行探讨,以期对刑事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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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刑法定原则 法官 刑事自由裁量权 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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