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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调整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就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问题通知如下: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企业,按开票金额2.5%预征企业所得税。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四条(一)项中“按开票金额3.3%预征所得税”同时废止。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  货物运输业  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问题  金额  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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