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与合同保全撤销权之立法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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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忻昕.破产撤销权与合同保全撤销权之立法比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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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忻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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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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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破产撤销权和合同保全撤销权都是为了债权人利益设置的,其设置目的、设置原理有相同之处,但是合同保全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未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况下设置,破产撤销权则是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况下设置,二者在适用范围、可撤销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可撤销行为的发生期间、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撤销权的权利主体等诸多方面又存在明显不同。本文通过分析二者在以上方面的立法区别,以期更好的理解、适用和完善撤销权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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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撤销权 合同保全撤销权 偏袒清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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