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失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政府负责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我省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十多年来,发展进步很快,截止2004年12月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已突破1000万人,历年滚存结余失业保险基金超过55亿元,仅2004年,征缴失业保险费达27亿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达43万人次。依法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对规范基金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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