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受伤企业理应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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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煜.未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受伤企业理应赔偿[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2(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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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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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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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先生: 我是某个体私营纺织厂职工,进厂时未和纺织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平时,我们每天工作时间均在12小时以上.3月份的一个夜班,由于过度疲劳,我的左手被机器轧断两个指头,造成我终生残疾.我治疗出院后,多次找纺织厂要求赔偿,可是厂负责人总以我和该厂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为由,拒不赔偿我的损失.请问:该厂的这种拒不赔偿的理由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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