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有关科目具体运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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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事业单位经营收支已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但(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并未包括这类收支。财政部门是否应当批复单位的经营收支调整预算。是否应当向同级人大报告?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规定,2007年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暂不改变目前预算管理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不改变预算平衡口径及预算内、外等政府收支的管理方式,因此,对事业单位经营收支仍维持现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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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收支 分类改革 科目 部门预算编制 解答 事业单位 财政部门 管理模式 基本流程 预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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