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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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人民政府: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994年印发了《关于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和使用若干问题的通知》(京政发1994]43号),为了进——步加强国有土地资金管理,防止土地资产收入流失,确保国有土地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加强国有土地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木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以下简称“土地收入”),实行土地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变现行远郊区县土地收入自行收取的做法,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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