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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万福生科造假案处罚的思索
作者姓名:苏文鹏
摘    要:万福生科造假案的处罚,如果要说有一点什么进步的话,那就是对助纣为虐中介处罚的从重。除此之外,它给市场所留下的就依然只有不是绿大地,胜似绿大地的遗憾。相对于前者进步的有限性而言,后者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不仅是长远的,而且也是根本性的。对于在万福生科保荐上市过程中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未有效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和审计程序缺失,审计报告虚假记载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时未依法履行检查和验证义务的博鳌律师事务所,分别给以从重处罚,这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关 键 词:资本市场  会计师事务所  保荐  从重处罚  助纣为虐  律师事务所  尽职调查  假案  证监会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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