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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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良.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变革[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3(37):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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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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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土地增值收益,是指改变土地现有用途或增加开发强度新增的纯收益。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和相关业务费等五类费用后,剩余金额可视为土地增值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农民所得比例偏低问题,中共十八大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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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增值税 征地补偿 征地制度改革 收益分配 集体经济组织 建设用地 农民 分配比例 补偿费 纯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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