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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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和平,龙文武,钟飞彪.浅析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宏观经济管理,2004(11):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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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和平 龙文武 钟飞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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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办;湖南省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办;湖南省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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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规定,使我国的招投标法律监管框架初步形成,促进了招投标事业的发展。但是,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好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与环节,仍存在一些制约性因素。(一)招投标法则滞后,BOT积极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目前,各地仍存在着大量由建筑企业投资、建设、经营的强制招标项目,没有经过招标程序直接发包的现象,其原因有:一是项目建设单位(法定招标人)因资金原因转让建设投资权和项目经营权;二是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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