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20年11月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规定了视听作品的类型和著作权的权属规则。视听作品作为一种新的法定作品类型,与合作作品、演绎作品具有相似之处,但也应当与相关作品进行区分。我国关于视听作品著作权的权属规则兼采英美版权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权属模式,力求强化对视听作品的保护力度。虽然我国对电影、电视剧作品和其他视听作品采用了不同的著作权权属规则,但是在规则的适用上仍有探讨的余地,且对于电影、电视剧作品中制作者与各单独作品作者之间的著作权权利归属、作者的救济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仍有改进的空间,以更好地保障作者的权益,促进视听作品的广泛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