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下如何核算企业的减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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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蝉声.新制度下如何核算企业的减免税[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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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蝉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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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金山县亭新乡工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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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新制度下企业的减免税究应如何核算?要搞清楚二个方面的问题:1.诫免税额的所得贷记什么科目?2.如何在损益表与利润分配表中反映? 笔者认为,新制度对于企业所享受减免的二税(营业税与所得税)是视作损益的,均反映在利润总额与净利润中。但笔者也十分赞成企业的减免税不作损益,而作为企业积累。在老制度下,企业的减免税最终贷入国家扶持基金,而国家扶持基金实质上既为企业积累基金,这样核算显然对增强企业后劲,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在新制度下仍应不作损益而一步到位,贷入“资本公积”,这样既使享受免税企业的创利口径一致,更重要的使企业增强后劲的积极作用,仍得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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