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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背景下新乡贤的作用、困境及制度完善
引用本文:王琦.《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背景下新乡贤的作用、困境及制度完善[J].农村财政与财务,2022(2):33-37.
作者姓名:王琦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乡贤与中国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7BFX167);;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内在性视域下法治乡村的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9SFB100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功能定位与立法模式研究》(项目编号:KYCX21_1222);
摘    要:对新乡贤在农村纠纷调解及农村公共管理和服务方面可以有效发挥治理作用,在"文化繁荣"方面体现为营造乡村社会时代新风,在"组织建设"方面表现为服务群众、化解乡村社会矛盾纠纷。本文分析了新乡贤的内涵与特征,阐述了新乡贤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的作用,并结合新乡贤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面临制度建设方面的困境,提出了应当扩大新乡贤的选任范围、优化新乡贤的成员结构;通过对接式普法和强化新乡贤主导或协同制定村规民约的能力,提升新乡贤的法治素养;通过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或地方立法的方式,明确新乡贤的法律属性和社会地位等建议,以期让新乡贤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顺利实施。

关 键 词:新乡贤  乡村振兴  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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