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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家庭经济行为
引用本文:刘茂松.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家庭经济行为[J].中国经济评论,2003,3(2):22-26.
作者姓名:刘茂松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长沙市岳麓山410081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经济行为研究》课题成果之一.
摘    要:国内外经济学界一直以来把家庭仅仅作为一个纯消费的生活单位,而未独立列入微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其实,家庭是一个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石的集生产、消费、投资为一体的综合性经济主体,具有独立经济实体的性质。因此,家庭经济行为是整个市场经济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微观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将微观经济主体由传统的企业与个人组成的二元主体结构拓展为企业、个人与家庭组成的三元主体结构,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实践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学科建设。

关 键 词:家庭经济  主体行为  独立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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