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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间主义的两种形式——基于欧盟与中国对非地区间合作经验的分析
引用本文:周玉渊.地区间主义的两种形式——基于欧盟与中国对非地区间合作经验的分析[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7).
作者姓名:周玉渊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时期中非合作关系研究》(09JZD0039)的资助
摘    要:地区间主义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地区间制度设计在促进合作上的适用性。制度化与论坛化是当前地区间合作中的两种主要形式,这两种制度选择的区别体现在结构平衡、施动方向、互动结果以及由此所决定的制度适用性上。作者提出:在制度化的地区间合作中,强势的一方因为缺乏足够的回应或制衡,将导致其倡议和政策制定主要从自身角度出发,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政策和举措的适用性。而在论坛化的地区间合作中,平衡和双向的互动以及合作的意愿能够增加最后的政策和举措的适用性。欧盟推动的对非制度化地区间合作与中非合作论坛推动的论坛化地区间合作是当今地区间主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通过对欧盟与中国的对非地区间合作的比较研究发现,适用性的制度设计应该建立在地区间结构平衡、双向互动和强烈的政治意愿基础之上。

关 键 词:地区间主义  欧盟  非洲  中非合作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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