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审计决定跟踪、落实、执行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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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国芳,周凤,黄汉龙.加大对审计决定跟踪、落实、执行的力度[J].广西审计,2002(4):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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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国芳 周凤 黄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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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河池地区审计局 河池547000
(周国芳,周凤),广西河池地区审计局 河池547000(黄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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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计决定,是审计机关的法律文书。依法作出并顺利落实审计决定,是审计机关行使《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处理处罚权,树立审计权威的重要体现,是审计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之一。近几年来,河池地区审计局从维护法律严肃性的高度来加强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加强管理,完善法制。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的跟踪、检查和落实工作。做到完成一个项目,回访一个项目,使审计决定件件有落实。据统计,地区审计局本级2001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1个,占计划18个的172%,查出违纪金额13,703万元,其中;减少财政拨款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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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计决定 审计机关 河池地区审计局 审计监督 审计责任制 审计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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