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性质再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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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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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08级国际法研究生,上海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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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理论层面来讲,定性,是研究复杂而独特的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逻辑起点。将其准确定性,才能顺理成章的研讨其构成某一特定体制的构成要素,才可能由此构建出一个协调、严密和完整的研究框架和知识体系。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赖以确立的法律文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ning The Settlement Dispute,以下简作"DSU")——并未对其做出明确界定,相关的文件资料也鲜有提及。本文在否定争端解决机制"仲裁"性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准司法体制"或"司法体制"的不合理性,进而创新性地将争端解决机构定位为"高度司法化的综合性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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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体制 准司法 综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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