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律师制度刍议 |
| |
引用本文: | 孙文胜,董静洁,梁俊杰.公司律师制度刍议[J].经济论坛,2006(14):130-131. |
| |
作者姓名: | 孙文胜 董静洁 梁俊杰 |
| |
作者单位: |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
| |
摘 要: | 一、公司律师概述公司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受雇于公司,专职从事公司内部法律事务,不对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在发达国家,许多公司都建有自己内部的法律服务机构,并聘请律师担任公司职员专门为公司处理法律事务。例如在德国,许多具有正式执业资格的律师都受雇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成为公司的员工。作为公司的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员工,他们根据雇佣合同固定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且在公司中享有很高的地位,获得优厚的报酬,退休后还能享受公司管理人员的待遇。美国公司律师的数量更是世界之最,据统计,每20名美国律师…
|
关 键 词: | 公司律师制度 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事务 律师资格 专业人员 发达国家 公司职员 法律顾问 执业资格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