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发出关于启动美国贸易发展署资助在华经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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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外经贸部与美国贸易发展署(TDA)分别代表两国政府于2001年7月31日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框架工作协议》。《协议》确定外经贸部和TDA作为各自政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TDA项目资助协议的签署和执行。通知说,TDA资助在华经济项目的有关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中方项目征集、审批、实施及与TDA的联络和交涉工作,将《协议》中文文本、《外经贸部关于TDA资助项目实施程序(试行)》及《中国与美国TDA合作背景简介》印发给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项目申报工作按《实施程序》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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