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加强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核算的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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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宏振.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加强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核算的刍议[J].绿色财会,2007(5):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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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宏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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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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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林木资产的实际价值量在国有林场的资产价值中比重增加,林木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将影响财务报表信息提供的完整性和真实性.1994年颁布实施的《国有林场和苗圃财务制度(暂行)》和《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场圃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其规定林木资产核算方法的局限性,无法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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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准则 国有林场 林木资产 资产核算 社会经济发展 市场经营主体 财务报告 信息提供 |
修稿时间: | 04 9 2007 12:00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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