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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能否定性为销售行为?
引用本文:徐经福,刘勇.这种行为能否定性为销售行为?[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2(1):23-23.
作者姓名:徐经福  刘勇
作者单位:济南市平阴县技术监督局 (徐经福),济南市平阴县技术监督局(刘勇)
摘    要: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三种不同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校在购买、销售给学生的床垫过程中校方是规定凡住校生必须购买而非学生自愿购买。校方也没有作为中间代理方和学生共同签署的代理委托书,应认为校方是强行销售给学生的,故已构成销售行为,只是无违法所得。且没有履行销售者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将工业废料以填充物的床垫子充当棉垫子销售给学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

关 键 词:质量技术监督  产品质量法  学校  学生用品  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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