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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限价表
摘    要: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发改电2013]223号),决定将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降低0.06元,调价执行时间为当日24时。调价后,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柴油价格分别调整至8475元/吨和7645元/吨;

关 键 词:零售价格  汽柴油  中心城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发展改革委  90号汽油  0号柴油  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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