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财预[2004]84号2004年5月1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所称“直属单位”,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所称“项目单位”,是指直接负责项目申请并组织项目实施的单位。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第四条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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