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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一肩挑”率95.5%
作者姓名:李晓华
摘    要:按照“干部职数与工作需要相统一,减少人员与提高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山东省武城县实行“定编制、定岗位、定职责、定报酬”,因事设岗,以岗定编,按编用人的办法,规定:每村“两委”成员一般不得超过3人,人口较多的村可适当增加1-2人。300人以下的村1职,301-500人的村1-2职,501-1000人的村2-3职,1001-2000人的村3-4职,2000人以上的村4-5职。具体措施:一是最大限度地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必须积极参加村委会竞选,选不上村委会主任的,一般不再推荐为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当选的村委会主任是党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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