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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
引用本文:臧秀清,臧秀玉.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J].经济论坛,1996(20):17-18.
作者姓名:臧秀清  臧秀玉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管理系(臧秀清),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臧秀玉)
摘    要: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臧秀清臧秀玉笔者认为,在目前的产权制度改革中,产权界限、产权归属比较容易弄清楚。清产核资以后,国有资产自然归国家所有,数量清楚以后,承担有限责任也容易实现,但问题是,究竟由谁来作为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成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

关 键 词:国有资产  投资主体  企业产权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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